天津市艺术学校2007年招生简章

 

培养目标

  为适应我国新世纪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需要,培养综合性的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京剧、舞蹈、音乐、话剧与影视表演等方面的艺术人才。学生修业期满,成绩合格,由天津市教委颁发中等专业毕业证书。学生毕业后(除定向培养)可直接报考全国各类高等艺术院校,也可选择就业,学校向社会各界推荐人才。

  报考中专接高职的学生,在中专修业期满,成绩合格后,升入天津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继续学习。

报名条件

  1.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。
  2. 身体健康,具备一定的艺术素质和专业条件。无色盲、五官端正、口齿清楚、体态均匀。

•  招生专业、人数、对象、学制

招生专业

人数

招生对象

学制

备注

声乐演唱

30人

初中应往届毕业生

学制3年

 

舞蹈表演

80人

小学4—6年级

学制6年

 

中国乐器演奏

30人

小学五、六年级学生

学制6年

 

初中应、往届毕业生

学制3年

钢琴演奏

20人

小学五、六年级学生

学制6年

 

初中应、往届毕业生

学制4年

京剧表演

10人

小学5年级---初一学生

学制5(中专)+2(高职)

定向培养

话剧与影视表演
25人
初中应往届毕业生
学制3年

杂技与魔术表演

60人

小学1-6年级

学制 年

定向培养

报名办法

  1、市内18个区县的学生需持本人户口册(含蓝印户口)和学校证明,经本区、县教委(教育局)招生办公室核实盖章,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六张及报名费。
  2、外省市学生需持本人户口册和学校证明,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六张及报名费。

考试时间、内容

  专业考试时间:以准考证上具体时间为准
  专业考试内容
  1、声乐演唱专业:声乐演唱、视唱、听音、乐理。
  2、舞蹈表演专业:体态官能、软开度、动作摹仿、成品舞、节奏测试、即兴表演。
  3、中国乐器演奏专业:乐器演奏、视奏、视唱、听音、乐理。
  4、钢琴演奏专业:钢琴演奏、视奏、视唱、听音、乐理。
  5、京剧表演:剧目表演、形体动作摹仿、音域测试听音、体态官能。
  6、话剧与影视表演专业:小品、朗诵、演唱、舞蹈等。

  文化考试
  本市小学四至六年级、初中一年级及往届生、外省市学生参加天津市教委组织的艺体类中专统一文化考试,本市初三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。

 

  报名时间: 从即日起(每天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2:00—4:30)至专业考试前接受报名。

  报名地点: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77号(天津市艺术学校;天津艺术职业学院)

  学 费: 按照市物价局、市教委有关规定收取学费、书费及住宿费等。

  体 检: 按照国家教育部及我市有关规定和各区县招办规定的时间进行。

  录 取: 在考生体检合格,文化成绩达到标准的前提下,学校按其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
  复 查: 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进行复查,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,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.京剧表演专业学生含一年试读期。

  联系方式

  咨询电话: 022-24318473
  手  机:  13312191103
  学校地址:  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77号(天津市艺术学校;天津艺术职业学院)
  邮政编码:  300170
  联 系 人: 纪老师 冯老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