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艺术学校2007年招生简章
培养目标
为适应我国新世纪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需要,培养综合性的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京剧、舞蹈、音乐、话剧与影视表演等方面的艺术人才。学生修业期满,成绩合格,由天津市教委颁发中等专业毕业证书。学生毕业后(除定向培养)可直接报考全国各类高等艺术院校,也可选择就业,学校向社会各界推荐人才。
报考中专接高职的学生,在中专修业期满,成绩合格后,升入天津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继续学习。
报名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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拥护党的方针政策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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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体健康,具备一定的艺术素质和专业条件。无色盲、五官端正、口齿清楚、体态均匀。
招生专业、人数、对象、学制
招生专业 |
人数 |
招生对象 |
学制 |
备注 |
声乐演唱 |
30人 |
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|
学制3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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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表演 |
80人 |
小学4—6年级 |
学制6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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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乐器演奏 |
30人 |
小学五、六年级学生 |
学制6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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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应、往届毕业生 |
学制3年 |
钢琴演奏 |
20人 |
小学五、六年级学生 |
学制6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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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应、往届毕业生 |
学制4年 |
京剧表演 |
10人 |
小学5年级---初一学生 |
学制5(中专)+2(高职) |
定向培养 |
话剧与影视表演 |
25人 |
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|
学制3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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杂技与魔术表演 |
60人 |
小学1-6年级 |
学制 年 |
定向培养 |
报名办法
1、市内18个区县的学生需持本人户口册(含蓝印户口)和学校证明,经本区、县教委(教育局)招生办公室核实盖章,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六张及报名费。
2、外省市学生需持本人户口册和学校证明,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六张及报名费。
考试时间、内容
专业考试时间:以准考证上具体时间为准
专业考试内容
1、声乐演唱专业:声乐演唱、视唱、听音、乐理。
2、舞蹈表演专业:体态官能、软开度、动作摹仿、成品舞、节奏测试、即兴表演。
3、中国乐器演奏专业:乐器演奏、视奏、视唱、听音、乐理。
4、钢琴演奏专业:钢琴演奏、视奏、视唱、听音、乐理。
5、京剧表演:剧目表演、形体动作摹仿、音域测试听音、体态官能。
6、话剧与影视表演专业:小品、朗诵、演唱、舞蹈等。
文化考试
本市小学四至六年级、初中一年级及往届生、外省市学生参加天津市教委组织的艺体类中专统一文化考试,本市初三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。
报名时间: 从即日起(每天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2:00—4:30)至专业考试前接受报名。
报名地点: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77号(天津市艺术学校;天津艺术职业学院)
学 费: 按照市物价局、市教委有关规定收取学费、书费及住宿费等。
体 检: 按照国家教育部及我市有关规定和各区县招办规定的时间进行。
录 取: 在考生体检合格,文化成绩达到标准的前提下,学校按其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复 查: 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进行复查,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,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.京剧表演专业学生含一年试读期。
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 022-24318473 手 机: 13312191103 学校地址: 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77号(天津市艺术学校;天津艺术职业学院) 邮政编码: 300170 联 系 人: 纪老师 冯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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